标签:一级建造师
各相关企业:       应广大企业的需求,2024年度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二级建造师等专业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已开始。具体报名通知如下:       一、各专业报名方式      (一)安管人员继续教育       1、以企业为单位,登录《天津智慧住房建设租赁综合服务平台》(htt...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市场秩序,激发企业活力,现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为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 需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于 2023 年 9 月 1 日起启用“咨询服务热线”,号码为 010-88361866。专业技 术人员、企业工作人员可拨打该热线咨询一级注册建筑师、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办好便民惠民“关键小事”,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水平,自2022年12月20日起,开通一级建造师注册业务“掌上办”办理渠道。       用户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办理一级建造师注册申报、注册进度查询、个人信息修改等业务...
各专业注册人员及聘用企业负责人: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平台升级维护通知》精神,12月19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个人注册申请及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聘用企业办事业务需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平台注册登陆。为保证...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  为进一步提高注册建造师职业素质,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组织制定了《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